院团委是在院党委与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群众组织。其职责范围是:
一、宣传、贯执行党的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二、围绕党和团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法制纪律教育,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健全团内规章制度,办理新团员的审批和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注册手续,做好团内档案工作。
四、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加强团的阵地建设;配合院党委和有关部门做好对专职团学干部的考察和在学生中的党建工作,推荐优秀教工青年与优秀学生入党。
五、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七、检查、考核各级团总支的工作情况,表彰奖励优秀团总支、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八、负责对学生院长助理团、院学生会及社团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九、定期组织召开校园听证会,引导学生参加学院管理,做学院主人。
十、指导和组织助理团、院学生会带领全院学生在校园内开展健康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参加校外联谊、演出、比赛活动。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
十一、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理,坚持从严治团的方针,整顿团风团纪,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十二、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