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辅导员是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的教师,是对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 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一)、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及食宿安排。
1、 详细填写注册表,校审学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特别注重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的有效性、准确性。
2、 一次性收齐同底版的照片:一寸的20张;二寸的4张。
3、 填写寝室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照片齐全、准确后统一交给舍务管理教师。
4、 按规定楼层分配寝室,及时组织学生评选寝室长。
5、 监督寝室长配合舍务管理教师进行备品登记,明确使用、保管责任,履行签字手续。
6、 办理学生IC卡、火车票优惠卡、学生证、指导学生办理饭卡。
7、 介绍学院概况,进行入学教育。
8、 认真审校交费收据。对于缓交、减免学费的要核对审批手续,对缓交到期的学生追缴学费。
(二)、协助教务处、军事训导办组织新生上好军训课。
1、 领取军服,做到数量准确无差错。军训结束后,组织学生将军服洗净、晾干,10套一捆,准时入库。
2、 为教官提供学生名单,协助教官组织学生参加军训。
3、 发挥思想辅导员的积极性,与思想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军训期间坚持与新生同吃、同住,尽快熟悉、了解学生。注意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4、 军训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军训总结,填写军训总结表,评定军训成绩。将填写好的总结表存档。
5、 每逢传统节日(如中秋节等),组织集体活动,转移、减少新生思家情绪。
6、 配合学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
(三)、做好新生上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上好第一节课。
1、 领取并分发教材。
2、 按《教室管理制度》的要求,办好教室的接收工作,负责对所分管的教室进行常规管理。
3、 对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健全学生考勤表。
4、 准备好课程表,并及时向学生传达。
5、 了解讲课教师的情况。
6、 协助教务处办好选修课的有关事宜。
7、 安排生活委员组织分担区(教室、画室等)的卫生清扫工作。保证上课的良好环境。
8、 编排学生上课的座次,确保学生上课时对号入座。
9、 要求学习委员课前准备好上课所需的粉笔、黑板擦;为讲课教师提供学生名单,以便教师组织教学。同时要求学习委员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上报到课人数、缺勤名单。
(四)、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1、 负责办理学生持大件箱包或携带行李进出宿舍楼、校门的审批工作。
2、 根据“学生请假制度”办理学生的请假手续,严把考勤关。对于批准离校的学生的情况要给相关的舍务管理教师开具通知单,以便舍务教师登记。
3、 根据“学籍管理制度”办理学生的退学、休学、转专业手续。对于提出退学申请的学生要注意调查、研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挽留每个有退学倾向的学生。
4、 负责办理学生缓考手续。
5、 负责办理符合学院对特困生贷款、缓交学费政策的学生的贷款、缓交学费手续。辅导员接收新生时,对相关部门(如招生办)批准的缓交手续按学院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审核。督促学生填写一式三份缓交计划保证单,一份交财务、一份交本人保存、一份交辅导员。
6、 负责学生证补办过程中的学生自然状况的认定。
7、 对申请“庆祝生日”活动、要求在生日聚会中饮酒的学生做好预防性思想教育工作。按相关规定核准生日日期、要求过生日人写出保证书后,再签字批准。并以书面形式向舍务教师反馈。
8、 在办理学生退学、开除学籍等手续时,负责把学生档案等材料交给学生处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
(五)、按有关规定,协助教务处,实训中心做好如下工作:
1、 协助教务处、实训中心选好实训组长,带领学生按时完成课题任务。
2、 协助教务处、实训中心有效地组织、安排好社会实训。保证有效的通讯联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实训进程、效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到实训单位了解学生实训情况。
3、 协助毕业办按政策规定(必须交足费用)办理提前工作审批手续。并请毕业办反馈就业情况。
4、 属于上述第3条的学生可不计入到课率考核。但必须保持有效联络。
(六)、负责办理毕业手续,健全毕业生档案,向有关部门转交工作要有交接手续。否则延误离校学生正常手续办理将负有失职责任。(在学生毕业前如因个人工作变动而无法结束此项工作的,由接任者最终完成。)
(七)、树立以“教学为中心”,通过“二元互导”管理模式,狠抓学习成绩。
1、 坚持严查缺课学生,掌握本班学生上课听课情况。了解、分析学生听课效果。特别做好节、假、周末前的到课率工作。
2、 定期听取学生意见。帮助学生研究学习方法,提高听课质量。
3、 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组织学生座谈,分析原因、交流学习经验、制定措施,提高及格率。座谈会的内容要在班会记录上进行记录。
4、 对厌学的学生及时做针对性教育,并可通知家长共同分析厌学表现、原因,共同工作,促其转化。
5、 期末临考前要发辉学生干部的作用,组织好考前复习,做到措施有效,不流于形式。
(八)、做好学生考评工作
1、 做好日常学生操行评定考核工作。
2、 认真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规定,评选优秀学生,经系主任审校上交学生处。
3、 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干部提出表奖建议。
4、 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干部违纪要先报学生处和学工委后再研究处理。
5、 认真接待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认为可以接受申请的,事先将表现事实集中汇报学生处。(程序:本人申请、个人总结、班委会意见、辅导员意见和保卫处、舍务老师均要签意见并上报表现事实材料,由军事训导办提交院纪执行委员会讨论)。不能批准的要做思想工作,指明努力方向使其正确对待自己,继续努力。
(九)、积极配合舍务管理教师做好舍务管理工作。每天必须到自己分管的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对于舍务管理教师反馈的信息及时处理,并将工作效果反馈给舍务管理教师,并做好查寝记录。
(十)、统考最后一天、放假前一天、假期结束学生返校后第一天晚间、特殊节假日(元旦、元宵节、平安夜、圣诞节)留校加强防范工作。
(十一)、毕业生最后离校时要配合舍务老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发现患病学生,要在半小时内进行探视,如属重病者立即组织人员妥善安排就医,并通知家长。
(十三)、对于学院已经做出的有关处罚、处分学生的决定,可通过适当渠道提出异议。不得私下尤其是在学生面前散布和发表不同意见。
(十四)、做好学生参加专科、本科自考的组织工作。
1、 组织学生进行统考的报名(涂卡、交费)工作。
2、 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如遵守考纪、文明乘车、保持车辆和考场卫生等)。
3、 组织学生参加统考,为相关部门提供统考应试的乘车人数,按乘车人数收缴乘车费,督促学生带齐考试必备的身份证、准考证。
三、 学生思想教育职责
1、 针对学生情况及学院中心工作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教育计划。经系主任批准,报学生处批准执行。(周、月计划)
2、 认真开展针对性教育,认真做好记录(谈话人姓名、班级、内容摘要)。
3、 对于学生的一般违纪行为(需要进入院纪学习班学习的),要积极配合训导办将进班学习通知传达给违纪学生本人,并督促其按时参加学习,写出保证书。事后进行跟踪教育,使其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4、 对于学生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罚经研究确定后,要负责将处理结果在两日内(特殊情况经学生处处长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负责教育、督促学生接受处罚、改正错误。
5、 对各类学生信息的处理要有针对性教育的记录,并把信息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6、 被开除学生离校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 对于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不得徇私包庇。必须交由保卫处处理并积极配合保卫处进行调查、取证,以期尽快结案。及时将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学生家长。事后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引导、教育、转化工作,使其不再重犯。
8、 协助保卫处通知开除学籍的学生离校时间,在限期内每天要到寝室督促学生离校,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对于在限期内无法令其离校的,要以书面形式将情况移交保卫处处理。如因特殊情况,学生暂缓离校的,要写出情况说明,报保卫处批准,并向舍务管理教师反馈,妥善处理。
9、 关心学生成长,鼓励学生进步,引导学生参加党团活动。
10、根据“关于进行育优工程的决定”,每班精心选拔4—5名好让上进的学生进入“育优工程”队伍。
11、积极支持培养学生参加学生自治管理,经常保持对话制度,提高他们管理能力。
12、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团活动。
13、关心、支持班级开展体育、文娱等有益青年学生健康的活动。
14、严格把关选送优秀学生进入校卫队等学生组织。
15、经常与家长沟通或走访,使家长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共同帮助学生进步!
四、 工作量与工作质量考核
1、 保证从质到量完成“第二条”学生管理工作,各种工作记录齐全。
2、 认真完成“第三条”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各种工作记录齐全。
3、 每周一、四留校组织学生上晚自习;周二、周三按值班表留校值班。
4、 双肩挑辅导员正常工作量为管理50人。
5、 学院对双肩挑辅导员所属班级的到课率、自习率一并进行考核,到课率指标为:90%。
6、 学生处对各班的一般违纪、严重违纪情况按统一扣分标准每月统计一次,进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