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救助、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将开展2014年大学生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驻沈高校非沈阳市户籍的本、专科大学生。
二、发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无支付返乡车费能力;
5.下列情况不予发放返乡车费:
(1)抽烟、赌博、酗酒、挥霍浪费者;
(2)转学、自动退学者;
(3)保留学籍不在校或休学者;
(4)受党团组织和学校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
(5)在本学期获得过其他经济资助者(如助学金、奖学金等)。
三、发放标准
每年在寒假前期发放贫困大学生返乡车费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00元(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发放程序
1.各高校从本校贫困生名单中按照评定标准确定人选,认真核对本校账号和开户行(附件2),按照名额分配表于12月17日(周三)16:00前上报《2014年申请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贫困证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原件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由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对各高校上报申请返乡车费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异后,将返乡车费补助金发给学生;各高校自学生收到补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014年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附件4,一式三份)上交团市委学校部,由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归档。
联 系 人:曾凡宇
联系电话:23845454
电子邮箱:tswxxb2010@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各高校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汇总表
3、2014年申请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4、2014年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