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2013年全省继续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申请和发放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印制了《2013年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及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要求各高校根据本校辽宁省户籍(不含大连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方式,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并将《2013年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及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发放到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手中,帮助学生办理各种证明手续,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暑假期间,到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确保“应贷尽贷”。
各系要做好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登记工作,并在7月1日前将《2013年拟申请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2013年拟申请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
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年级
户籍所在地(市、县、区)
拟贷款金额(元)
贷款状况(新贷或续贷)
移动电话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