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在院长和主管助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学生院风院纪的建设,负责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院团委工作
加强团组织工作、指导社团发展、抓好育优工程建设。
2、领导学生会工作
充分发挥“二元互导”管理模式,通过院学生会,加强对各系学生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3、负责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的检查和管理
通过检查、评比、通报促进上课和自习的顺利进行。
4、负责新生军训以及院风院纪检查和教育工作
强化院风院纪建设、执行奖惩制度、承担军训任务。
5、领导舍务管理工作
开展细胞工程、促进寝室文化。
6、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统计、注册、(休学、退学、转专业、复学的)上报、审批、存档。
7、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统计、上报、落实、存档、分发外省考生的户籍。
8、负责特困生扶助工作
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工作的资格审查、材料汇总、上报。
9、 负责全院性学生重大活动
策划、组织、协调、服务。
10、 负责接待以系为单位的学生事务的办理
学生证办理、注册、补办;
公交IC卡统计、购买、补办、注销;
火车票优惠卡统计、购买、充磁;
出具各种学生证明;
学生管理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存档;
11、负责对军体工作部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